本报杭州5月20日电 (记者江南)《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(站)服务工作指引》日前发布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(站)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工作的专门场所。浙江省中小学在2020年底均已完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(站)建设,其中1056所学校建成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。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在调研基础上,梳理当前学校心理辅导室(站)运行中存在的问题,针对性地发布了工作指引。
工作指引旨在帮助学校明确心理辅导室(站)“能做什么”“不能做什么”“怎么做”,明确提出心理辅导室(站)不仅是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的场所,还应承担起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环境以及实施个别心理辅导、加强危机预防与处置等功能;心理辅导室工作应遵循保密性、发展性与专业性原则,且学校心理辅导不能代替医学诊断。这些规定为提升学校心理辅导室(站)运行效率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供了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支撑。
《人民日报》(2026年05月21日 第 13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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